魅力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自九天来 > 第716章
双方第一场摩擦,居然是因水而起。

李桃歌率领着五万人马,始终在周边游荡。

碎叶城北边是群山,南边是丘陵,东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西边是戈壁滩,东西还好,南北地势最容易藏兵,李桃歌派出大量斥候,将重心放在了南北两侧。

自从归顺朝廷,千里凤平步青云,已经升任都统,麾下有几百号弟兄,吃皇粮,用军械,比起之前的草莽生涯,少了逍遥自在,心里却踏实许多。

历代的悍匪草寇,之前都是吃不起饭的贱民,谁会放着富贵公子哥不当,跑到山头自毁名声?这些匪盗,最好的结局,便是招安,由匪变官,给祖坟上一柱青烟,衣锦还乡,光耀门楣,谁能拒绝这样的诱惑?

所以千里凤这些天来春风得意,坐在马背昂首挺胸,弯了半辈子的腰,终于直了起来,顺带着同兄弟闲聊时,打起了官腔,动不动就以本官自称,俨然一派小人得志的模样。

他的队伍奉命巡查南侧丘陵,这种地形复杂多变,走上山丘才能瞧见对面情景,最容易遭遇敌军伏兵。

千里凤从孤苦伶仃的穷人孩子,攀爬到方圆百里最大的马匪头子,心智勇气颇为不俗,马匪有马匪的攻守之道,一进入丘陵,将斥候分散开,排成一字长蛇阵,方便围剿或者撤退。

千里凤啃着又凉又硬的粟米饼,吃的津津有味,随着路途颠簸,身体小幅度起伏,将屁股和马鞍黏在一处。

作为常年在马背讨生活的土匪,骑术当然熟稔,十二时辰在马背吃喝拉撒都习以为常,曾经为了追杀另外一伙马匪,千里凤骑着马撵了两天两夜,累死了四匹马,大腿屁股都磨出了血泡,就凭这份耐力,普通人望尘莫及。

“好吃吗?”

旁边的副都统楚老大摸着光头,阴阳怪气问道。

千里凤咧嘴笑道:“这可是皇粮,我那些祖宗从没吃过,到了我这一代,老天终于开了眼,等破了碎叶城,凭借战功,咱也捞个牙将当当,去京城弄处大宅子,娶几房媳妇儿,地下的祖宗不得乐开了花?”

楚老大曾经在安西军中效过力,对于皇粮自然不稀罕,他面沉似水说道:“去京城?你知不知道,这一仗要死多少人?”

千里凤挑眉道:“死一百万人又如何,跟我有啥关系,只要追随李公子,早晚能出人头地。楚老大,你该不会见我受宠,吃醋了吧?”

“味真大,吃你爹的醋。”

楚老大爆了句粗口,忧心忡忡说道:“我在安西军中呆了几年,养了双不算透彻的招子,依我来看,这一仗要打到天翻地覆,即便能杀掉郭熙班师回朝,也得拼成尸山血海,活下来的,轮不到咱们这种杂碎,不如趁机为自己的小命想一想。”

千里凤听他话里有话,左右张望一番,发现都是自己亲信,这才低声说道:“楚老大,咱都是青瓷镇的同乡,从小我就敬你是条汉子,把你当邻家大哥看待,否则凭你那几十号人马,早被我吞的干干净净。现在就咱俩人,有啥掏心窝子的话,尽管直言,我若是回去告知李公子,祖坟被马蹄荡平。”

楚老大深吸一口气,斩钉截铁道:“走!能走多远是多远!东西南北都是活路,唯有留在碎叶城是死局。眼下都是咱们的兄弟,只有二三十个复州兵,把他们宰了,不留一个活口,然后过白河,一路南下,到了安南都护府改名换姓,谁知道咱们是逃兵,开荒,种地,给人看家护院,怎么都能讨一条生路。”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