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万贞儿坐在李中孚旁边。
朱瞻基挨个看了看六道菜,决定先尝尝酸辣土豆丝。
因为炒菜比较考验厨师实力。
嚼了两口,朱瞻基竖起大拇指:“酸辣适中,脆爽却又不夹生,李大夫你的厨艺可以呀,难怪雄英皇伯老是爱来你这里蹭饭。”
“喜欢吃就多吃点,今天你可是红娘。”李中孚笑道。
“哈哈,我可不会客气。”
红娘吗?
怪羞人的。
万贞儿悄悄看了李中孚一眼,将通红的俏脸躲到了饭碗后面。
李中孚夹了一瓣皮蛋,一口咬下,麻辣清香的味道立刻在唇齿之间绽放。
他,又想喝啤酒了。
“瞻基殿下,这么多下酒菜,要来点酒吗?”李中孚问道。
朱瞻基一嘴的菜,根本没法说话。
所以他用实际行动来回答问题。
推开凳子,他直接跑去冰箱拿了一提罐装啤酒。
‘咔。’
随着朱瞻基拉动拉环,一罐啤酒开开了。
朱瞻基把它递给李中孚。
李中孚反手把它递给万贞儿:“尝尝看,这个酒度数不高。”
“度数?”
“你可以理解为醉人的程度,度数低就是不容易醉。”
“哦哦。”
万贞儿双手捧着啤酒罐,像个松鼠似得浅浅尝了一口:“有点凉,有点苦,有点甜,味道怪怪的。”
朱瞻基终于吃完了嘴里的菜:“这个啤酒就是这个味儿,大口喝吧,吃完再来口菜,爽得很。”
说完,朱瞻基直接一口气干掉了一罐啤酒,脸‘腾’的就红了。
他连忙夹了几颗花生压一压,期间摇头晃脑的。
不用说,这是感觉上来了。
李中孚没什么酒量,喝酒也就喝个气氛和感觉,所以就喜欢朱瞻基这样酒量不好还话唠的。
“殿下,要K歌吗?”
“什么?”
“你的手机不是有录音功能吗?你就没对着它高歌几曲?”
“这就是K歌?”
“跟这个差不多,K歌就是咱们对着别人录好的歌曲或伴奏唱歌,比比看谁唱的更好听。”
“那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我之前都没学过。”
“你可以现学。”
打开手机,李中孚点出了当初促使自己从加班加到昏天黑地的医院毅然决然辞职回乡的《老男孩》。
朱瞻基静静听着,一边吃菜喝酒。
几遍之后,他觉得自己会了,就是词不太熟。
李中孚道:“没关系,待会儿我打开投影仪,幕布上会有歌词显示。”
“那就没问题了,咱们来吧,你来哪个?”
“我来王太利。”
“那我来那个胖子。”
抓紧吃了几口菜,两人一齐站了起来,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握着话筒,放声高歌。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花开花落又是雨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
唱着喝着,不时再吃上几口菜,两个同龄男人越唱越来劲。
唱到最后,他俩干脆双手牵着跳起了交际舞。
万贞儿看的一愣一愣的。
慢慢的,她加深了对《致橡树》的理解。
于朱瞻基这位龙子龙孙而言,李大夫又何尝不是稍不注意就会成为攀附的凌霄花?
可他自立自强,于是终于成了橡树旁的木槿,同样的昂扬挺立,同样的遮风挡雨。
两人站在一起时,他毫不拘谨,甚至某些时候还占据主导。
朱瞻基也没有拿他当寻常的大夫看待,话里话外透着尊敬。
既然我要学习,就先从李大夫开始学起吧。
坚定决心后,万贞儿不再一双美目全部留意他俩。
拿起筷子,万贞儿畅快品尝着李中孚的厨艺,偶尔也会喝一口啤酒。
“这个好吃。”
“这个也好好吃。”
“没想到这样炖出来的排骨居然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排骨。”
“这个拔丝地瓜居然真的能拔丝,外表酥酥脆脆,里面软糯无比,甜而不腻,香而不俗,好神奇呀。”
“你总说,是我的错,可你自己总太过自我……。”
嗯……李中孚和朱瞻基换歌了。
万贞儿怔了一下,回头看了他俩一眼,又接着炫饭了。
吃到最后,几道主菜基本都进了万贞儿的肚子。
吐了吐舌头,万贞儿默默来到后厨,又给重做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