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事再次僵持下来。

不过令大楚朝所有将领都没想到的是。

西夏居然退守在地势最低凹的一座小城池。

这座城是大楚靠边境的最后一座小城,名叫北关镇。

过了这座北关镇,隔壁就是西夏的领土。

这座小城周围群山环绕,地势复杂,小城就在山坳之处。

出入都十分不易,只有数条极细的羊肠小道能从山上进来,以便运送生活物资和各种货物。

这里地势荒芜,气候寒凉,即便不打仗这里也根本没有多少百姓生活。

若不是极精通地图的人。

必然不可能知道这里还有个这样的小镇!

所以……

屠城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

……

杨壑气得一拳头砸在桌案上,内心无比的后悔。

“我们做了所有的准备,唯一忽略的是这里!!”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区区数千人的小镇也能被海项金看在眼里。

最重要的是。

这里地势凹陷,不易守反而易攻。

这样的地形从来不被兵家看好,更不会有人把这种地方作为据点。

没想到西夏王几经转道,居然退守到了这里。

区区几千百姓都不放过。

一夜之间,无论男女老少,愣是一个活口都没留。

夏廷风和杨沉毅也气得面色发青。

杨将军没想到的事,谁又能想到呢?

其实……

有人想到了,此人就是耗子。

他是下九流出身的流氓乞丐没错。

可有些东西不分上下。

他对海项金选择这里作为据点,丝毫不觉得惊讶。

“一则:有人的地方就有粮食!哪怕只有几千人,屯粮也足够几万人的军队吃上三五天!”

(人是铁饭是钢,在战场别说三五天,就算只有一两顿饭跟不上,士兵就没力气,任凭你再厉害的军队也得吃败仗!)

“二则:这里虽然地势凹陷,可周围山林石头缝里全是融会贯通的小路,正所谓……狡兔三窟!”

到时候那些士兵往这些山林里一钻,谁能找得到?!

大楚朝率兵攻进来,面临的有可能处处是埋伏!

所以这里……一点儿都不易攻。

一番分析下来,就连杨壑都目瞪口呆。

心里固存的那点儿优越感和偏见通通消散,剩下的只有佩服!

能得到兵部尚书杨壑的佩服有多不容易?

大家都知道。

所以耗子自己都很意外。

“多谢将军夸赞,小人谬言让大人见笑了!”

“耗……老鼠兄弟……”

“那个……这位兄台本姓是什么?!”

耗子赶紧弯腰笑道。

“大人不必客气,直接叫我耗子就成!”

杨尚书见他不愿说。

立刻脑补出他无父无母,自小风霜雨雪靠乞讨长大的凄惨画面。

也不愿多问,直接耗子兄弟长,耗子兄弟短地叫了起来。

寒暄片刻,回归正题。

大家继续讨论,这次的战役应该怎么打?!

地图被翻了一遍又一遍。

地形地势也被研究了个底朝天。

杨沉毅道。

“我觉得应该从山的正面进攻,那里的路稍稍宽敞些!大军容易过去!”

换做其他地方,那些仅容一人通过的小路实在憋屈。

夏廷风犹豫半天皱皱眉。

“我反而觉得应该从背面进攻,那些路虽小但选择多,我们可以兵分三路进行包抄!”

崔副将也有不同意见。

“我觉得……我们应该兵分两路,一路由正面大路去,一路由背面小路包抄,咱们给它来个瓮中捉鳖!”

秦副将点点头。

“我赞同崔副将的意见!”

两人是多年的老搭档,行军布阵的风格颇为相似。

大家一一说完自己的想法,看向杨壑。

“将军,您的意思呢?!”

杨壑皱眉轻轻摇了摇头。

“我觉得都不妥!”

“我们读过兵书,敌方也同样阴险狡诈!”

“他海项金既然敢藏匿这样的地方,应该做足了万全的准备!既不怕围剿,又不怕包抄!”

“应付这样的敌人,我们理应出奇招!”

可是……奇招在哪儿呢?

杨壑眯着眼想了半天,就差一点儿想起来,但就是想不起来。

到底上了年纪,思维不如以前活跃!

就在此时,一道坚定的声音传来。

“我认为应当用火攻!”

这声音瞬间打开了杨壑的思路。

他一脸惊喜地看向耗子。

“没错!就是火攻!”

“耗子兄弟继续说!”

耗子学着将士们的模样抱拳行了一礼,继续道。

“西北气候干燥,山林里小路多,且乱石杂草丛生!”

“我们不论从哪个方向攻进去,他们都有足够多的通道逃出去!”

“就像那山林间的老鼠,它的洞永远都是四通八达,你抓是抓不住的,必须用水火之法!”

“目前西北水源枯竭,火攻却极易得,自然火攻为上!”

一番话说得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喜得杨壑连连拍手称赞!

“好!”

“好!”

“耗子兄弟果然博学多才!”

“你这水平堪比军师!”

“如你这次立下战功,回头我便请奏圣上,将你调来我兵部当军师如何?!”

耗子整个人都愣住了。

又矮又瘦的身躯微微颤抖,心脏扑通通乱跳,手脚也不知道往哪儿放!

整个人都傻了。

“还不快谢过将军?!”夏廷风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耗子一个激灵反应过来。

双膝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多谢将军大恩,小人磨齿难忘!!”

他鼻子微酸,眼角有泪,身躯依旧微微颤抖。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能随便下跪。

但他这一跪当真值得。

他自小无父无母。

三岁的时候,别的孩子冬天有棉衣穿,有热饭吃,他只能沿街乞讨,和路边的野狗抢食。

五岁的时候,别的孩子能去学堂识字念书,他在研究去哪条街讨饭能填饱肚子。

八岁的时候,别人学会了读书写字,他也终于凭借自己的本事,和隔壁巷子的一堆乞丐们抱成团,起码饿不到不用受人欺负。

十岁,十二岁,十五岁……他的日子总和别人不一样。

不过自从遇到大哥,他们这一帮‘地痞流氓’抱成一团,日子还算潇洒。

起码能欺负欺负西街米铺的黑心老板,能敲诈勒索东街妓院的老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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